一句話答案:可以自己送。準備好自然人憑證(卡片+讀卡機或行動自然人憑證)與四份依官方範本排版的 Word 檔,在智慧局「專利線上申請」照步驟填完、簽章後按送件,當場就拿到申請案號。電子送件的申請費可減 600 元,附英文摘要再減 800 元。
我最近把一項自己開發的技術拿去申請發明專利,沒有找事務所,全程自己在智慧局網站線上送件。過程中有幾個地方卡了很久,尤其是 Word 檔的格式檢核。以下照實際畫面一步一步整理,截圖中的個人資料、案號與發明名稱都已遮蔽。
送件前要備齊的東西
- 電子憑證:自然人憑證卡片+讀卡機,或手機的行動自然人憑證。用卡片要先在電腦裝好內政部 HiCOS 元件。
- 四份 Word 檔:摘要、說明書、申請專利範圍、圖式,分開上傳,系統會自己轉成 PDF。請從申請頁面下載「空白範本」照格式填。
- 簽章影像檔:註冊會員時要上傳,簽名或印章的 JPG,50 KB 以內。
- 英文翻譯:發明名稱、申請人與發明人英文姓名、英文摘要。附英文摘要可減收 800 元。

第 1 步:註冊 e 網通會員
到智慧局「專利線上申請」(tiponet.tipo.gov.tw),第一次使用要先註冊會員。可以直接用 Google 帳號登入,註冊完到信箱點驗證信。



第 2 步:專利資訊
按「我要申請」後進入分步驟的精靈。第一步選「發明專利」,填中英文發明名稱(中文 200 字、英文 1,000 個半形字以內)。


聲明事項依實際情況勾選。沒有在國外先申請、申請前也沒自己公開過,優先權、優惠期、同日另申請新型都選「否」。一併申請實體審查要選「是」,否則案子不會開始審。


接下來的生物材料寄存、綠色技術,大多數案子沒有,直接按下一步。
第 3 步:上傳說明書(最容易卡關)
選「上傳或匯入檔案」,摘要、說明書、申請專利範圍、圖式四份分開上傳,每份還要填頁數;申請專利範圍填項數,圖式另外填圖數。


上傳時系統會做格式檢核,沒過就會顯示「上傳失敗」,按「查看詳情」看原因,也可以下載檢核檔對照。


我實測踩到的 6 條檢核規則,照著改就能一次過:
- 四份文件要分成四個 .docx 各自上傳,不要合成一個檔。
- 【欄位名稱】與【段落編號】不可以有粗體、斜體、底線、刪除線或上下標,否則報「文字格式」錯誤。
- 申請專利範圍的標題要寫成【發明申請專利範圍】,否則報「文件內容無法辨識」。
- 說明書每個欄位(包括【符號說明】、【生物材料寄存】)都要有段落編號,從【0001】起連續、不可重複。沒有生物材料就寫「無」並給它一個段落編號。
- 內文要引用某一段時,不要寫成【0051】這種全形方括號,會被當成段落編號;改寫成〔0051〕。
- 圖式照官方範本:圖片在上、【圖1】標籤在下,順序顛倒會報「預期一個圖片」。
修正後要先刪除失敗的檔案,再重新上傳。



第 4 步:基本資料
自己申請選「申請人」。申請人與發明人要填國籍、身分證字號、中英文姓名、地址與 Email;發明人有兩位以上就按「新增」逐一填。

第 5 步:收據與規費
系統會自動試算。我的情況是自然人、電子送件、附英文摘要、一併申請實體審查,畫面顯示應繳 9,100 元:
- 新申請(發明):3,500 元
- 電子申請減免:−600 元
- 附英文摘要減收:−800 元
- 一併申請實體審查:7,000 元
- 畫面試算應繳:9,100 元
請求項超過 10 項,實體審查費每多一項加收 800 元;說明書超過 50 頁也另有加收。我的案子有 18 項,畫面試算沒有列入超項費,要依智慧局後續通知補繳。實際金額以智慧局核算為準。


第 6 步:上傳憑證、簽章、送件
走到確認頁,如果顯示「尚未上傳憑證,無法送件」,要先到會員中心的「憑證與電子送達」,插卡、輸入 PIN 碼上傳卡片憑證,再回「我的草稿」繼續。





送件之後
- 到信箱收「收件通知信」,確認智慧局有收到。
- 留意補繳規費(例如超項費)或補正的通知,逾期可能不受理。
- 申請日起 18 個月會早期公開;實體審查後會收到審查意見通知,要在期限內答辯或修正。
- 送件前就公開過的技術會影響新穎性。產品要上架、要發表,最好排在送件之後。
常見問題
一般人可以不透過專利事務所自己申請嗎?
可以。自然人以申請人身分線上送件,只需要電子憑證與會員帳號。事務所的價值在撰寫請求項與後續答辯;送件程序本身自己就能完成。
一定要用 Word 嗎?可以直接上傳 PDF 嗎?
線上申請的「上傳或匯入檔案」只收 .docx 或 .doc,系統會自動轉成 PDF 並做格式檢核。也可以選「線上填寫」直接在網頁輸入。
上傳一直出現「文字格式」錯誤怎麼辦?
檢查【欄位名稱】與【段落編號】有沒有被設成粗體或其他字元格式,這是最常見的原因。下載檢核檔可以看到被標記的位置。
送件後多久會有結果?
送件當下就有申請案號與申請日。實體審查需要排隊,從數月到一年以上不等,以智慧局公告與通知為準。
本文為 2026/09/29 實際操作紀錄,畫面與規費以智慧財產局最新公告為準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